廣東省商業美術設計行業協會檔案管理制度
為規范協會檔案管理工作,保證檔案的完整及保密性,理順工作程序,明確工作職責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及有關檔案管理規定,結合本協會檔案工作的實際情況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檔案歸檔范圍
1.協會的章程、制度、通知、申請、批示、文件、合同等資料;
2.協會會員檔案,換屆資料;
3.與協會活動相關的資料,如活動的策劃書、正式活動實施方案;
4.聘用人員合同,人事檔案資料;
5.會議記錄,新聞媒體相關報道;
6.財務賬薄、憑證;
7.照片、錄音錄像(光盤、優盤等);
8.基本建設相關材料;
9.工作計劃、工作總結;
10.網上的電子信息(光盤、優盤、硬盤等);
12.其他相關資料;
以上資料是協會各項活動的真實記錄,也是協會會開展工作的重要依據,必須歸檔保存。
第二條 檔案管理
1.檔案整理、管理工作由秘書處負責,要求存檔的各種資料必須整潔齊備。
2.對遞交的材料要按照順序存檔。
第三條 檔案使用
1.任何使用協會檔案的人,需要到秘書處登記,并由專職人員將所需檔案找出交相關人員使用。
2.使用檔案要注意檔案的完整與清潔,不斷隨意損毀檔案。
3.使用中丟失,要將情況及時報秘書處,并進行丟失登記。
4.使用完畢后要及時交還秘書處,并注銷登記。
5.任何查閱人員,必須保證檔案完整,未經批準不得隨意在檔案上涂改,帶出、復印。
第四條 檔案管理工作流程
1.協會資料由秘書處及時收集整理。
2.秘書處整理好資料后交會長審查。
3.通過會長審查后,資料交由秘書處規整存檔。
第五條、檔案銷毀:
保存的檔案超過期限或該檔案作廢時,經會長批準,由專人銷毀,并在檔案銷毀記錄中登記,以防丟失。
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,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協會秘書處。
廣東省商業美術設計行業協會
2020年1月1日




